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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许昌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公告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10-2-24 19:59:37

为进一步加强部机关干部队伍建设,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,改善干部队伍结构,中共许昌市委组织部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一批机关工作人员。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
  一、遴选人数

公开遴选部机关工作人员12名,主要遴选文字写作能力强的文秘人员。

   二、遴选范围

许昌市直机关中的省市选调生和招录的硕士研究生;县(市、区)直、乡(镇、办)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,重点是省市选调生。

 三、遴选条件

(一)条件和资格

1、思想政治素质好,品行端正,勤奋敬业,公道正派,甘于奉献,保守机密,清正廉洁;

2198011后出生,20081231日前参加工作;

3、有较好的政策理论修养和文字功底,能熟练操作计算机;

  4、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(含参照公务员管理),中共党员,原则上选调副科级以下人员(含副科级);

  5、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以上(含本科);

6、身体健康。

  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

  1、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;

  2、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;

3、正在接受审查的;

4、其他情况的。

  四、遴选程序

  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、考试、考察、公示、试用及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。

  (一)报名与资格审查

  1、报名时间:2010225日至36 日。

  2、报名地点:许昌市委组织部干部科,联系电话:2965586

3、报名方法: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。报名者要认真填写《许昌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》(一式2),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原件(附复印件各一式2份)、一寸彩照3张及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。报名者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材料,否则取消报名资格。  

  (二)统一考试

进行笔试、面试、撰写调研报告或领导讲话。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

(三)组织考察。根据考试成绩择优确定考察人选。考察前,对拟考察人选进行体检,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。

  (四)讨论决定。根据考试成绩、考察情况,部务会研究确定人选。

(五)进行公示。对确定人选在原单位公示7天。

(六)试用及办理调动手续。对确定人员先试用半年,试用合格者,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;不合格者,退回原单位工作。拟调入干部在考察和试用期间,原单位提拔任职的不予调入。

市委组织部根据此公告制定具体实施方案,并另行公布。     

附:报名登记表(点击下载)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中共许昌市委组织部    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10224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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